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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鼎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7年10月26日,该会建会以来,遵循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精神,
认真宣传贯彻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
》,积极在本市区域
内开展救灾救助、救护培训、人道传播、无偿献血、社会服务、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,为弘扬人
道主义精神,发挥了独特作用:
一、救灾工作
福鼎市地处东南沿海,每年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
较多。当自然灾害发生时,该市红会能主动开展社会募捐活动,组织会员走上街头设立募捐点,
通过播放灾情录相、张贴灾情照片等形式进行灾区实况宣传,或深入部门、单位开展劝捐活动,
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的援助。1990年以来,该市红十字会先后接收到省、地红十字会下拨
的来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国际联合会及台湾、香港等地区红十字会捐赠的粮食、棉被、药品等
40多批救灾物资,价值100多万元;几年来为各类救灾救助共发动募捐七次,捐得人民币23 万多
元。此外,该会还在本市的大酒店和太姥山风景区设置募捐箱,长年接受旅客和游客的自主捐赠。
二、救护培训
为了搞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,福鼎市红十字会积极主动与交警部门协调配合,
联合开展了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工作,聘请了具有临床工作经验和野战卫生技术的军转医
生担任师资,培训过程中根据不同季节增设不同防病救治卫生知识,授课时理论与操作相结合,
严把质量关,对每位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,不及格的再学习再考试,直到考试合格为止。该会
还先后多次为太姥山风景区管理人员、导游员、巡警大队队员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 并建立
104 国道福鼎段救护网络,以国道沿线的乡卫生院、村卫生所为依托,设立红十字卫生救护站,
并为各站配备了救护药品和品器材。
三、无偿献血
为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,福鼎市红十字会认真组织、动员、宣传无偿
献血工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和《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》颁布以来,该会联合市人大、
团市委等十多个部门召开了贯彻实施《献血法》专题会议,并通过制作无偿献血灯箱广告、宣传
橱窗、宣传板、跨街横幅,分发各类宣传单,举行彩街游行等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工作。经多
种形式的宣传发动,无偿献血在福鼎市逐步深入人心,日渐成为全市公民自觉自愿施行的一项公
益活动。福鼎市医院中心血库荣获“2000-2001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单位”,店下镇、福鼎武
警中队、海星大酒店等10个单位及10名先进个人获得“宁德市 2000-2001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
(个人)。为方便群众献血,2003年该会还与市卫生局联合在市区人口集中地段设立了一间“爱心
献血屋”,设置了国内先进采血设备。”近年来,该会还把无偿献血活动由市区向乡镇推进,使
全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得到稳步、持续的发展,目前无偿献血量已占临床用血量80%左右。
四、宣传传播 福鼎市红十字会重视搞好红会人道传播工作,坚持重点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:
结合“5.8”开展宣传,每年“5.8”这天,都组织红会会员在街头设置宣传咨询点,通过张贴图
片、悬挂横幅标语、宣传橱窗、有线电视等形式,向群众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及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;结合救灾活动开展宣传,
在发放救灾物资时,向灾民宣传红十字会宗旨、性质、任务和精神;结合世界艾兹病宣传日开展
宣传,几年来,多次联合市艾兹病防控领导小组,在城关繁华地段和沙埕镇繁华街段设置宣传咨
询点,通过播放录像、分发宣传单、试卷问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艾兹病危害和预防知识教育;
2003年5月,为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颁布实施十周年,该会以纪念世界红十字日
为契机,开展了宣传《红十字会法》的踩街活动。
五、社会服务
福鼎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总会《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
把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重要工作之中,积极开展社区服务,帮助孤、老、病、困等弱势
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困难,坚持把下乡义诊为群众送医送药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,为边远山区群
众提供医疗服务,免费或减价医药费,深得群众的好评。
六、红十字青少年
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精神,我市成立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,并分别在
秦屿、沙埕等几所中学成立了学校红十字会。为加强学校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建设,我会坚持党的
教育方针,遵循“救死扶伤,扶危济困,敬老助残,助人为乐”的人道宗旨,结合学校素质教育,
积极开展各项活动。学校红十字会经常组织学生学习红会会务知识,开展红会知识竞赛。沙埕中
学红十字青少年还到码头上向台轮船员宣传红会知识;秦屿中学红十字少年利用节假日、休息日
到当地敬老院打扫卫生,为老人读书读报。学校红十字活动的开展,营造了关心人、帮助人的良
好氛围,对青少年的道德培养起到了良好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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